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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工作简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3.01.06 发布单位: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

  第一条 为了使基地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及时了解本所建设的进展情况,促进本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设立本所工作简报制度。

  第二条 本所在一般情况下每学期编制印发一期《工作简报》,属内部参阅件,必要时加期,并于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上报。

  第三条 《工作简报》的内容要客观,由所科研秘书负责材料收集和编辑工作,研究所领导签发。

  第四条 本所《工作简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l)重大学术活动报告,如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际性学术会议纪要,学校关于基地工作的重要决定,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2)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3)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报告,包括学校制度、经费管理制度、图书资料室规章制度、研究人员聘任与内部分配制度、外事工作制度、例会制度等。
  (4)其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第五条 本所《工作简报》的报送单位有:教育厅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