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成果简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3.01.06 发布单位: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
第一条 为了使研究所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及时了解本所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使本所的科研成果及时发挥其效益,特制定本所成果简报制度。
第二条 本所一般每半年编辑印发一期《成果简报》,每年报送一份《研究咨询简报》,必要时加期。
第三条 本所《成果简报》由研究所科研秘书负责材料的收集与编印工作,所领导签发。
第四条 本所《成果简报》内容包括:
(l)项目成果介绍;
(2)重大项目阶段性成果摘要;
(3)学术研讨会成果摘要;
(4)研究咨询报告摘要
(5)主管部门和社会对本所有关科研成果的评价。
第五条 本所每年一次向主管部门呈报的研究咨询报告要紧密结合社会实际,针对性强,能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决策服务。
第六条:本所《成果简报》和《研究咨询报告》属内部参阅件,将呈报教育部社政司、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文宣司、广东省高教厅、广东省委宣传部等有关主管部门。并及时回收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