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企业发展研究书丛”出版资助基金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11.25 发布单位: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高地”文件精神,配合广东省教育厅加强高校“四重”(即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同时也为切实推动我所学术研究,促进优秀人才、优秀成果脱颖而出,特制定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企业发展研究书丛”出版资助基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基金由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业务专项经费筹措,并由企业发展研究所实行专项管理。
第二条 出版资助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经过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确立、经费核定等程序,建立严格、规范的评审机制。
第三条 本基金专项资助契合我所在现代商业理念下企业行为与决策的研究,重点资助以企业转型发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学术专著,首批资助不超过十本,不包括学术译著、教材和其他学术论著。
第四条 资助申请人必须是为广东省各大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在职科研人员,且为所资助出版学术著作的第一完成人,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已获得其它出版类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第五条 申请人须向我所提交《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书丛出版资助申请表》一式五份及《申请表》电子版,经我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正式立项。
第六条 出版工作须由我所统一联系出版单位,并与该出版单位就出版相关事项签订协议,委托出版单位统一设计封面,并于封面和扉页处注明“企业发展研究书丛”及“受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出版资助”。
第七条 项目承担人需严格按照制定的出版计划完成出版著作的撰写,确定受资助的学术著作须在两年内完成撰写、出版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将取消资助资格。
第八条 著作正式出版后一个月内,项目承担人须向我所提供10本(套)样书存档。
第九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申报者必须在2013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五份送交暨南大学管理学院205办公室(联系电话:85227129),同时发送电邮至edri@j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负责解释。
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