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研究所关于申报高层次学术论文配套资助的通知(第二批)
发布时间:2014.12.15 发布单位: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
企业发展研究所于2013年11月发布《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关于配套资助高层次学术论文的公告》,得到了管理学院的积极响应。至今已配套资助了高层次学术论文十一篇,其中A1一篇,A2两篇,A3两篇。现因省国库将于12月下旬收回下拨经费的剩余部分,请各位已发表标注“受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经费资助”论文,尚未报账的科研人员,于12月21日前送交发表的论文样刊原稿一本(套)至学院537办公室,企业发展研究所将按照《公告》的规定予以资助。
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暨南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关于配套资助高层次学术论文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高地”文件精神,配合广东省教育厅加强高校“四重”(即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同时也为切实提高我所学术研究水平,鼓励优秀人才产生高水平学术成果,我所现决定对管理学院科研人员发表高层次学术论文进行配套资助。资助规则如下:
一、论文第一完成人应为管理学院在职科研人员,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暨南大学”或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下属各科研机构。
二、论文正式发表时必须明确标注“受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经费资助”的中文或外文字样。
三、论文资助以一篇为计,合著论文由第一完成人负责资助金额分配。
四、资助标准:发表论文刊物层次以暨南大学社科处学术期刊认定标准为准,但不包括会议收录论文。同时,属于企业发展研究所创新培育项目成果及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其他立项项目成果的论文不再资助。
发表A1 期刊论文每篇配套资助 人民币 五千元;
发表A2 期刊 论文每篇配套资助 人民币 三千元;
发表A3 期刊论文每篇配套资助 人民币 二千元;
发表B1期刊论文每篇配套资助 人民币 一千元。
五、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向我所提供发表论文样刊原稿一本(套)备存。
六、论文资助发表期限自2013年12月1日起。
七、论文资助规则由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